大皖新闻讯 7月8日,池州市住房和城乡确立局通报了2起“三包一挂”典型案例,旨在以案示警,警示行业内干系企业加强对建筑工程干系边界的门径科罚,阻绝违法造孽行为出现,强化行业自律。具体确定如下:
池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造孽分包案: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确立局在查验中发现:某房地产诱惑形状,池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算作总承包单元络续工程施工后,将塔式起重机安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天禀的贵池区某工程机械租出处事中心,并与之订立了塔式起重机租出公约。池州市住房和城乡确立局以为池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抗《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限定:“谢却总承包单元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天禀条款的单元。”
2023年12月25日,池州市住房和城乡确立局将此案嘱托池州市城市科罚局立案查处。2024年4月22日,池州市城市科罚局依据《确立工程质地科罚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限定,对该形状施工总承包单元处以东谈主民币6900元整的罚金。
池州某置业有限公司肢解发包案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确立局在查验中发现:某房地产诱惑的住宅小区(C区及五期地下室)工程形状,确立单元池州某置业有限公司将该形状消防工程平直发包给安徽某消防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并与之订立书面施工承包公约。池州市住房和城乡确立局以为池州某置业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抗《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的限定:“冷落对建筑工程实施总承包,谢却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2023年12月29日,池州市住房和城乡确立局将此案嘱托池州市城市科罚局立案查处。2024年4月29日,池州市城市科罚局依据《确立工程质地科罚条例》第五十五条之限定,对该形状确立单元处以东谈主民币4000元整的罚金。
大皖新闻记者
剪辑 许大鹏